发布时间:2026-11-02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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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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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6-202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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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采购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3套,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3个社区:恒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东路塔西花园(南区)南侧50米;翠云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洛阳市老城区龙泉西路葛家岭安置小区商场北侧;五股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洛阳市瀍河回族区龙泉西沟10号;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产品生产日期距安装日期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生产日期距安装日期不超过90天); (5)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质保期及服务要求:原厂整机质保期:≥5年(含平板探测器、球管、高压发生器,保修期内维修、零部件更换、人工费等),人为损坏除外。设备交付使用后,供应商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相关章节要求按期进行维护、保养、质控、检测等内容,并提供报告给院方。原厂整机质保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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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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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三类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非医疗器械无须提供)(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供应商及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3.5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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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1月03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三、操作手册→2、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十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下浮 5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21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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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
| 地址:洛阳市瀍河区瀍涧大道560号(陇海院区)、洛阳市瀍河区中州东路88号(中州院区) | |||||||||||
| 联系人:权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9-6688003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1单元37层 | |||||||||||
| 联系人:仲女士 | |||||||||||
| 联系方式:1373269930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仲女士 | |||||||||||
| 联系方式:13732699308 | |||||||||||